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 http://www.nmgzfgjj.com.cn/perlogin.jhtml
说明:打开页面后输入职工账号、身份证号及查询密码(默认密码 111111),主要包括:公积金信息查询 、公积金缴款明细查询、贷款申请查询 、贷款信息查询、贷款还款信息查询。
一、赤峰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六条 凡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个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额达到一定额度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在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七条 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赤峰市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买卖合同、协议或有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第三自然人担保贷款的应有符合条件的个人做保证人。
5、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并提供有效凭证
6、二手房贷款,需提供经房交易部门过户的《房屋买卖契约》《房屋买卖申请审批书》
7、借款人以房产抵押的,需办理保险手续
第八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限制条件:
1、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贷款前不能再次申请贷款
2、已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在其借款人未还清贷款之前,不得申请贷款
3、借款期限为1-2年的,不准支取公积金偿还贷款;借款期限为3-4年的,两年内不准支取公积金偿还贷款;借款期限为5-7年的,叁年内不准支取公积金偿还贷款;借款期限为8年以上的,肆年内不准支取公积金偿还贷款。
4、曾经有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良还款记录的(指有累计逾期四期以上不偿还贷款本息的),一定期限内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赤峰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条 贷款额度,借款人提供抵押物为期房的贷款额度较高不超过所购房价的70%,以现房作抵押的贷款额度原则上较高不超过该宗房产评估价的50%,第三自然人担保的贷款额度较高不超过担保公积金的200%;每宗贷款每月还款额度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第十一条 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为15年,公务员最长不得超过20年,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第十四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根据不同单位性质、个人还款能力及公积金的缴存情况在贷款额度和期限上要有所区别,以降低贷款风险。
三、赤峰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担保委托贷款首先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并如实真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书》,查询其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由其所在单位和参与还款人单位核实其收入情况并签章,连同如下资料送交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信贷部门。
1、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真实、合法、有效的购房买卖合同、协议
3、所购住房的期房首付款证明或抵押物他项权证
4、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料证明,担保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第十六条 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方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核心信贷部门负责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凭借核心出具相关的手续复查产权、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出具房屋他项产权证。
第十七条 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第三自然人担保的)同贷款人签定相关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以及借据,借款人用期房、现房抵押的,应到指定的保险机构签定保单。
第十八条 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的信贷管理部门实严格的三级审核,信贷员初审后,送交信贷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审核无异议后,送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贷款审查委员会集中会审,审核无误后,下发委托贷款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 信贷部门依据《委托贷款通知书》及相关贷款手续去核心公积金收缴部门发放贷款,将委托银行的拨款手续转交借款人,贷款发放完毕。
赤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2004年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调整住房公积管理机构的要求建立的。中心录属市政府,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计划审计科、信货科、筹资管理科、营业室六个职能科室,下设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喀喇沁旗、敖汉旗、宁城县、翁牛特旗、巴林右旗、巴林左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阿鲁科尔沁旗、平煤集团等十三个管理部和赤峰电业分中心,现有职工160多人,90%以上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法规,不断强化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管理,努力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中心为13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2006年1-9月有5331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合计5109万元,累计向19835名职工发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9.8亿元,为推动全市房地产消费市场的发展,拉动地区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几年来,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走规范化、制度化、服务为民的发展道路,中心领导从大局出发,着力改善了办公条件,提高了服务质量,防范了资金风险,努力做到了职工对住房公积金交着放心、用着舒心,受到了上级领导及广大缴交职工的一致好评,真正做到了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下属各旗县公积金业务管理营业部 电话:
红山区 地址:赤峰市红山区长青街中段 主任:徐信 咨询电话:8369982
松山区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向阳小区四组团 主任:郭子安 咨询电话:8462678
元宝山区 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中段 主任:李国志 咨询电话:3510062
敖汉旗 地址:新惠镇新中街中段 主任:刘静石 咨询电话:4332515
宁城县 地址:天义镇大明路东侧房产楼四楼 主任:赵秀兰 咨询电话:5826868
翁牛特旗 地址:乌丹镇全宁路 主任:刘殿成 咨询电话:6337560
巴林右旗 地址:巴林路中段路西 主任:高军 咨询电话:6223473
巴林左旗 地址:林东上京路农业银行后院 主任:张宏源 咨询电话:7892333
林西县 地址:林西镇中环路北段路东 主任:王有成 咨询电话:5328024
克什克腾旗 地址:经棚镇解放路中段 主任:王俊山 咨询电话:5229818
阿鲁科尔沁旗 地址:天山镇新城区集中大街西段 主任:王瑞峰 咨询电话:7221666
平煤集团 地址:平煤热力公司院内三楼 主任:李春华 咨询电话:3228410
电力分中心 地址:哈达街中段 主任:靳卫民 咨询电话:820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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