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闻客户端 评论员 张萍
图据视觉中国
近日,浙江温州龙港市将农民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改革试点一事,在舆论场上持续发酵,引发了不少关注。一些媒体和网友从为住房公积金资金开源、为房地产去库存等角度解读政策,甚至将之与“把房买城里,开车去种地”等现象挂钩,这与龙港这项改革创举的出发点有出入,存在误读。
熟悉龙港发展史的人知道,改革是流淌在龙港血液里的基因。这座从5个小渔村发展而来的“全国第一座农民城”,历史上多次开全国之先河。实行农村土地、户籍改革,允许土地有偿使用,允许农民离土离乡,大胆探索农村城市化的路径,成为全国首个“镇改市”等等,无不具有强烈历史主动精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样属于这样一种全国性的创新。
从当地政府的解释来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初衷是解决部分城乡“夹心群体”面临的住房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不能简单理解为农民从此参照城镇职工参缴公积金了。两者之间有关键区别:龙港的“农民”非一般意义上的农民。2020年4月26日,随着龙港市“村改社区”工作的全面完成,龙港再无农村村委会,21万村民变市民。相应的,符合公积金缴存条件的“农民”,在身份上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准确地说,首批试点对象是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目前有23868人。获得公积金贷款主要是用于覆盖农民购建房的资金缺口。这项制度的政策支撑,其实是温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
所以,龙港这项制度创新针对的是当地的具体问题,回应的是当地的民生期待,经历了一系列前期的改革铺垫,与浙江推动共同富裕的主题呼应,对全国的农村改革有多大参照意义,需要谨慎科学的论证。
把这样一座特殊之城的新政放到全国背景下解读,尤其要防止望文生义和简单对标。再比如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出台政策,支撑和鼓励农民进城买房,有些楼盘甚至推出作物抵房款的促销。把农民作为房地产去库存的挖潜对象,拉动地方消费或以房留人,有其现实逻辑。但龙港此次新政显然与之无关,当地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直接回应“搭不了”。他们主要指向的是宅基地资格权,为无房者建房或者改善型拆旧建新提资金支持。至于缓解公积金资金池紧张,就扯得更远了。首先,符合政策的人群总量并不大;其次,地方财政还会为参缴的无房户提供个人月缴存额25%的补助,要实打实地往外掏钱。
当然,不管是建立城乡一体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还是缓解部分地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紧张问题,或是房地产去库存问题,或是农民权益保障的其他问题,都是全国范围内非常有价值的议题,需要撑改革“长篙”不断向深处探索,公共场域内对这些改革难点讨论有其必要性。但前提一定是基于事实全貌和政策本意,而不能断章取义、掐头去尾,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如此,不但破坏了地方改革的舆论环境,也会让真正的议题失焦,陷入各说各话的“语言泥淖”。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