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贷款额度。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由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两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二、调整贷款额度计算系数。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由月缴存额×剩余工作月数的1.5倍调整为2倍。
三、调整租房提取额度和方式。租住商品住房定额提取的,职工和配偶合计提取额度由1300元/月调整为1500元/月,年内可一次性或按月多次提取。
以上政策自2022年6月1日起执行。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 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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