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空间站》报道:为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购买首套房支持力度,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发布通知,自今天起上调首套房贷款额度,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增加到50万,家庭最高由60万增加到100万。
自4月1日起,在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调整到50万,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调整到100万。与此同时,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也提高,4月1日起,南京无房未婚职工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从900元提高到12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限额从1800元提高到2400元。
此外,南京市“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的贷款条件中,“本市平均水平”的认定标准,由32平方米调整为40平方米。也就是说,如果家庭现有首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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