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6月6日起执行“升级版”提取业务操作规程。
“我们本着‘应简尽减,该少就少’的工作理念,结合公积金业务发展实际,大大减少缴存职工办理业务时需提交的申请资料。同时,积极梳理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环节,使职工真正地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服务。”据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
记者注意到,新版提取规程与之前相比,购房提取公积金时将原来须提供增值税发与契税票优化为提供任一税务票据皆可;异地购房或偿还异地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原来须是户籍地、工作地或缴存地限制,但仅限于能够上网查询的商品房或是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提取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公积金,参照银保监会的文件执行,账户余额在5万元以下的执行简易程序;职工在线上办理提取业务时,购房资料、贷款借款资料可以只上传重要信息页;偿还银行和异地公积金中心贷款提取不再提供购房资料,偿还银行贷款提取的必须提供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本。此外,还增加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立即提取。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薛晓霞
编辑丨孙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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