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只能通过单位缴纳,个人不能缴纳。
需要注意,公司给员工缴纳公积金是具有强制性的,职工有权利要求公司合规缴纳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义务性、专项性,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行为,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前北京已经有企业因未缴纳公积金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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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是没有在公司上班的个人,想要缴纳公积金的话也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来缴纳公积金。
近年来,国家也出台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相关政策文件,鼓励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从业者缴存公积金。
比如: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
根据以上文件,“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简而言之就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己缴纳公积金。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不少地区已经开始执行或者试行或者征集试行意见了。
已经开始试点的地方包括:苏州、北京、兰州、株洲、成都、苏州、周口、洛阳、榆林、茂名、广州、齐齐哈尔、 成都、重庆、芜湖、保定、北海、广西、武汉、衡水……
根据每个地区的具体条例,缴纳门槛、比例、使用和提取办法都不相同。有的地区缴存比例可自由选择,有的地区不能,有的地区缴纳6个月即可办理贷款,有的地区要12个月。
2020年11月,武汉公积金中心发布《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当地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太原市实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申请缴存,授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办开户缴存的业务办理模式。
2021年3月,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正式开展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规定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24%。连续正常缴存满12个月后方可使用“自愿缴存公积金贷款”,仅支持自愿缴存人及配偶在当地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如果想知道自己所在地区能否个人缴纳公积金,最好的方式还是给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打个电话询问。
本文来源:51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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