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2015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单位和个人最低各自月缴存额为62.5元,最高不超过1397.91元,执行时间从2015年1月开始。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当前,乐山市执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最高比例为职工和单位各12%;最低比例为职工和单位各5%。按照乐山市政府公布的相关数据,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的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1250元/月,即个人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月缴额分别不得低于62.5元。
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的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11649.25元/月,即个人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月缴额分别不得高于1397.91元。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5个好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好处有很多。
首先,缴纳住房公积金相当于单位给付住房工资。单位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质是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了一部分住房工资,达到了促进住房分配机制转换的目的。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住房建设发展以及房改推进力度等条件制约下,采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转换住房分配机制,与直接提高工资或增发住房补贴相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会更好一些。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相当于发给职工的住房工资,是国家和单位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与其他合法所得一样,为职工个人所有。
其次,住房公积金免征所得税。同单位直接发给职工货币工资或住房补贴相比,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作为单位成本在税前列支,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少了企业的负担。职工每月获得的货币工资要依法纳税,但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由此产生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利息,都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三,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支持职工购房。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强了职工购建住房的能力。职工如果办理了住房贷款且尚未结清,还可以在最后一次偿还住房贷款时,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冲抵贷款余额,减轻职工的还贷压力。
第四,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房时间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如果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一定的申请条件后,在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是35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要比同期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低。据测算,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个人所支付的利息,将比同等条件下利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所支付的利息低20%左右,这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的强大优势;同时,所需缴纳的公证费、保险费等均比住房商业性贷款要低。
第五,退休后可以将未使用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取出,该金额可以极大改善退休职工的生活。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所有权是限制性所有权,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须符合一定的使用条件。但是,职工离退休后不受使用方向的限制,职工可以在离退休后的第二个月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假设职工22岁开始工作,在缴存期间一直未使用住房公积金,平均每月缴存额100元,那么到该职工60岁退休时,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4.56万元(利息另计)用于晚年生活需要。
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将受到相应处罚
据记者了解,乐山市于1996年12月开始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20年的发展,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积累逐年增加,政策性住房金融支持能力初步形成。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强制实行、定向使用的个人住房基金,通过个人交纳、单位资助、长期存储的方式,建立了职工住房的自我保障机制,增强了职工解决自身住房问题的能力。
经过20年的发展,有相当一部分职工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带来的实惠,不过还是有部分单位未按规定给职工缴纳或未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按照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他希望单位能切实履行职责,自觉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让更多的人能享受到它带来的好处。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