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前些年的买房潮,许多人都知道公积金是可以用来贷款买房的。但是,有些人可能还不知道公积金也是可以用来租房的。
对于没有买房需求但是有租房需求的人来说,把公积金放着不用简直就是一种浪费。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年利率仅为1.50%。不得不说这利率真的是太低了,完全跑不过通货膨胀啊。所以,与其把公积金放在账户里面贬值,不如把它拿出来租房。
不过,并不是所有有公积金的人都可以将账户里面的公积金用来租房子的。使用公积金租房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1. 本人及配偶在缴纳公积金所在城市无自有住房;2. 本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少于三个月;3. 职工在缴纳公积金所在城市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满足以上条件的人还需要提供一些身份证明的材料才可以顺利地使用公积金租房。一般,身份证明材料包括:1. 本人的身份证原件;2. 如有配偶,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和两人的结婚证原件或者其他证明婚姻关系的原件;3. 提取公积金的申请表;4.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者本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需要注意的是,此业务不可委托他人代办。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在所租赁房屋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且公积金提取应在租房备案有效期内申请。
以上所说都是一般情况。由于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提取公积金租房需要满足的条件和需要提供的资料也都不一样。而且,即使是在同一个城市,不同地区的人所能提取的公积金的限额也会不一样。以成都市为例,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万元;租住住房位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92万元。
一般情况下,职工缴纳公积金所在城市的公积金中心在收到提取公积金用以租房的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便会告知该职工其是否被准予提取公积金。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的可以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热线电话是12329. 非本地号码在热线电话前加拨当地城市区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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