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记者今天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自7月1日起调整,个人最高月缴存额调整为2703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合肥市统计局公布2019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115元,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528元,调整后月最高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2703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现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执行。市辖四县一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有调整,原则上一年申请调整一次,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
此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020年度缴存基数调整采用网上调整为主的方式,具体由单位经办人访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http://gjjzx.hefei.gov.cn/),在左侧栏目中选择“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再选择“单位网厅系统”,输入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变更业务-缴存基数调整”进行在线办理。
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请先注册再使用账户登录办理。或者携调整表到缴存银行网点现场取号办理(请自备U盘)。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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