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管理规定》计划调整共同申请人的范围,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论有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人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允许共同申请
《管理规定》明确,在异地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深圳市户籍职工,其本人或配偶在深圳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以持就业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按照本规定要求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人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管理规定》还指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一,申请人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第二,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所购住房属于共有产权住房的除外);第三,申请人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第四,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第五,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就剩余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的。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管理规定》外,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同日还发布《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参与出资改造纳入深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产权人出资的改造费用。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房屋产权人实际出资金额。
降低购房门槛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目前,深圳房价还在历史高点,松动公积金政策,特别是“全家帮”的形式,可以提高首付和月供能力,降低还贷负担。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认为,深圳降低公积金购房提取门槛,以家庭和直系亲属全部公积金作为居民购房首付的支撑,降低购房门槛,提高首付和月供能力,提振市场预期的信号明显。公积金政策一般考虑的是刚需、改善、本地需求,具有降成本效应、支持合理需求的效应,松绑的压力比较小,一旦市场下行,各地纷纷把公积金政策作为纾困政策的首选。
李宇嘉指出,上半年,深圳新房成交新房住宅成交16126套,同比下降38.3%,二手住宅成交9965套,同比下降65%。二手住房成交跌幅远大于新房。主要原因是,新房价格较低,交易成本低,且供应规模比较大,主要针对的是新市民、无房户。未来,新房交易的优势将进一步凸显,刚需购房者也有望获得更多政策支持。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深圳公积金政策有利于公积金的使用的更加规范,也在向市场传递积极的信号。
张大伟指出,整体看,各地楼市都在积极出台稳定市场的政策,市场的底部也已经逐渐出现。
编辑:郑雅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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