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主要工作线路,从流域综合治理角度出发,以控制单元为主要着力点,扎实推进河长制相关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政策出台和制度制定方面,新区分局通过制定《长春新区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长春新区水污染防治2019年度计划计划》等方案、规划,明确新区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各分区相互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新区内各河流断面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新区分局持续做好对饮马河、伊通河、干雾海河、永春河、富裕河断面8个控制单元及永春河3个溢流口的检查检测,对4个集聚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行驻厂式监管、加强对46家涉水企业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新区入河排污(水)口116个,全部进行登记,建立档案,为后续治理打好基础。
加强对禁养区内52家规模化养殖场、石头口门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内及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源地周边的日常巡查,确保禁养区内无复养现象及水源地内及周边无新建非法排污企业。
下一步,新区分局将会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积极推进河长工作,充分发扬“一步一个脚印”的精神,从制度制定到具体部署,做细做实,层层推进,力争早日让河长制促进“河长治”,河畅、水清的美好图景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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