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是经济发展的命脉,如何为企业、项目提供最高效、最优质的服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一个项目从立项审批、拿地开工到建设完成,需要办理多项审批手续,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是基础与前提,早一天拿证就可以早一天开工建设。
9月1日,在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审批窗口,长春长光宇航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年产300套商用先进复合材料件项目负责人王蓓在摘地一天后一次性取得了包含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内的项目开工前全部许可,从来到审批大厅到拿到许可证,仅用了不到一个小时时间。
王蓓对长春新区政务审批速度十分满意:“我们之前办理施工许可证,要去多个部门办理备案、盖章等手续,现在程序简化,通过‘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有些资料也可以容缺后补。只要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即刻就可以拿证,并且‘标准地+承诺制’改革领导小组和政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都特别好,耐心给我们指导,让我们少跑腿,节约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是综合考量区域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指标。站在建筑企业的角度,最直接的要求便是简化审批流程和降低企业成本。长春新区聚焦企业需求,统筹谋划、精准施策,打通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有效减少手续、缩短时间、降低成本、提升质量,大幅提高企业开工速度。
按照传统的审批模式“土地摘牌-规划设计-工程招标-施工许可”等流程,长春长光宇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项目需要百余天时间才能开工。长春新区作为省、市“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试点单位,以“重构流程、容缺受理、全程代办”为原则,全力推进落实改革工作,并成功推出6例“标准地”。根据《长春市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长春新区打造“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升级版,第6例“标准地”同时作为首例“标准地+承诺制+拿地即开工”改革项目,长春长光宇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套商用先进复合材料件项目取得土地并签订出让合同,随即在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工改专窗签订承诺书,一次性录入所有审批材料,各审批部门容缺办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企业在8月31日取得土地后,施行企业承诺、一窗受理、政府容缺、一次办结,1个工作日核发开工前全部许可,项目在9月1日即实现开工建设。从项目入区到实现开工,仅用时两个半月,大幅提升企业投资项目审批速度和服务效率,以新区速度为企业节省时间成本。
优化营商环境目的是与外部竞争,但方法其实是内部改革,是一场政府部门“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为推动疫情期间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长春新区城建委坚持“容缺快速审批、优化项目服务、高效实施、确保质量安全”的原则,分段式推动项目开工,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具备条件的可以备案后先行开工建设,后续办理施工许可免于处罚。
“疫情期间,我们新区城建领域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推进建设项目提前开工。一是在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后,即可先行进搭建围挡、施工暂设、办理临水临电接入及土方工程等非主体工程施工;二是建设单位在确定施工、监理单位,且基础部分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即可进行基础部分施工;三是取消现场踏勘环节,承诺即可。”长春新区城建委副主任程兆庆说,截至目前已完成“绿色通道”报备并提前开工项目41个,打破了以往必须获得施工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的瓶颈制约。
为加快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长春新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长春高新区做为吉林省首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将环评工作重点放在监督监管阶段,针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建设项目,做到先受理后审查,先审批后评审,进一步优化审批时限。
同时,长春新区积极推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置缴纳,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承诺制后置缴纳,已开工建设的多层(六层以下)项目自《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之日起配套费后置一年缴存,高层(七层以上)项目后置两年缴存,只需要在项目竣工验收前缴清。而且,项目建设单位在提供《建设工程配套费缴纳承诺书》,保证按时、足额缴纳配套费后,可先行办理施工许可证。此项措施,有效缓解了建设单位资金压力,为推动项目早日建成、早日投产、早日使用发挥重要作用。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长春新区将按照吉林省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标准化”出让,优化“一次告知”内容,推行区域评估,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松绑鼓劲、铺路护航,不断提升企业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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