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时的重要训词精神,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助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吉林省公安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盯住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民生“小事”“急事”,靠前一步、主动作为,深入研究谋划,创新推出“居民身份证一日办理”改革新举措。9月25日,“居民身份证一日办理”工作全面上线试运行,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天,个人证件邮递费用降至全国最低,自试运行以来,15个工作日共办理证件7.2万张,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为确保“居民身份证一日办理”改革措施更加顺民意、贴民心,吉林省公安厅多渠道了解群众需求,多举措探索实现路径,研究确定“取消审批环节、重塑业务流程、引进智能设备”的建设思路,通过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等措施加强内部挖潜和自我革新,提升受理上传、生产制作、分拣发放各个环节的生产效率,降低邮寄费用、提升邮寄速度,确保证件以最快速度安全送到办证群众手中。一是取消审核环节、重塑业务流程。充分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改造吉林省人口信息系统,将最先进的人像质量检验技术前置到派出所证件业务受理环节,取消了四级人工审核环节,将身份证受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变为系统实时审核、实时反馈、实时上传。二是引进先进设备、提高制证效率。引进设备建成了全面自动化的制证生产线,科学调整生产计划,制定了“上午受理、下午出证,下午受理、次日上午出证”的生产模式,将制证环节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改进邮寄服务、快速安全送达。证件投递点由原来的71个增加至1041个,辐射到每一个派出所,实行“当日出证、当日邮递”,以最快的速度将证件“邮到所”“邮到手”。协商吉林省邮政速递公司,将居民身份证个人邮寄费用下调25%,降为省内12元/证、省外15元/证。
目前,凡在吉林省办理居民身份证(不包括军人身份证和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吉林省户籍人口,除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当事人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外,其他业务均可在全省任意公安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不需要再提供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同时,群众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天,上午受理下午出证,下午受理次日上午出证,“当日出证、当日邮递”,确保每一张居民身份证最快捷最安全地送到群众手中。
【原标题:吉林省“居民身份证一日办理”工作全面上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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