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促进民政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长白县民政局结合“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和“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落实”活动,采取多种措施,狠抓民政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确保救助对象精准。
2020年长白县民政局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制度》,规范了全县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动态停保了死亡和不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对象,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建立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要求各乡镇每月26日前将辖区内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情况报县民政局进行新进、调整、停保,每年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对象进行专项清理排查。实现了“应退尽退、应保尽保”。
各乡镇、村(社区)充分利用展板、发放政策宣传单、召开村民会议等方式,广泛宣传民政政策法规,提高群众对低保、特困等民政政策的知晓度和普及率,通过政策宣传促进民政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做到依法救助、依法服务。
严格落实社会救助“三公开”制度,对已纳入救助范围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对象,在乡镇、村(社区)两级进行长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对象姓名、家庭成员、家庭住址、救助类别、救助保障金额等,同时公示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晓吉 通讯员 李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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