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快推进全省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采取扁平化管理、补齐无害化处置短板等手段,从根本上解决露天焚烧秸秆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
“我们将坚持禁烧、限烧‘两区’管控,持续推进秸秆‘五化’利用,推行我省秸秆处置‘5+1’模式。”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韩良说,全省将打通“堵点”,畅通“痛点”,补上“断点”,建立依法、科学、精准、高效的运行机制。
为减少管理层级,全省实行扁平化管理,下放权限,管好“自留地”。省级直管到市(州)、县(市),市(州)政府只负责管理所辖城区秸秆处置工作,取消市管县环节,保留县以下网格化管理体系。秸秆的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工作全部交由市(州)、县(市)政府自行决策并组织实施,省级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同时,市(州)、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根据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本地农作物秸秆产量、利用方式和具体去向等基础数据。按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形成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和责任清单,作为年度工作考核重要依据。
禁烧区严格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留在田地里的秸秆何去何从,是需要解决的重要环节。“禁烧区剩余秸秆必须全部采用无害化方式进行处置。”韩良肯定地说,同时鼓励限烧区秸秆采用无害化方式进行计划烧除。
为了补齐无害化处置的短板,我省无害化处置采用入炉(窑)焚烧等多种方式进行,移动式焚烧炉正在被改进和推广,同时固定式简易炉窑等无害化处置技术也在研究、试点,并逐步推广。省生态环境厅编制秸秆无害化处置技术装备汇编,供全省借鉴使用。
除焚烧外,全省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开展秸秆能源化、原料化等技术的推广工作。秸秆饲料化利用,正在被推广,“秸秆变肉”工程加快实施中。全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充分发挥国家、省、市(县)三级的资金引导作用,引导企业、合作社和个人参与秸秆处置,培育无害化处置市场体系。(刘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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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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