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珲春市水利局积极稳步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全市25座小型水库均实现了“一工程一档案”,明晰了管护主体,明确了管护责任,建立了管护制度。
为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果,市水利局扎实开展小型水库工程权属调查、影像资料采集、外业测量、平面图绘制、内业资料整理等工作,建立了电子档案库,以方便小型水库工程资料检索。在分类明晰小型水库工程产权和经营管理权的基础上,还以加强基层服务体系管护和自生能力建设为重点,建成了一套水利工程巡护终端管理系统,主要用于珲春市的水库和渠道工程巡护、管理工作。巡护终端管理系统的建设优化了传统巡护模式,实现了对巡护人员科学、准确的考核与监控,进一步提升了工程管护水平。
通过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逐步突破了具体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扭转我市小型水库工程重建轻管格局,切实解决了产权主体不明晰、管理经费和责任主体不落实、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初步建立起与珲春市情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目前,市水利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的通知》(办运管函〔2019〕503号)及《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吉水运管函[2019]20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小型水库管理现状,正积极开展申报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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