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气温下降,气压较低,门窗密闭,室内空气流动性差,是引发煤气、煤烟中毒等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保障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冬季取暖安全,按照省委书记景俊海,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韩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吴靖平等省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现就切实加强冬季取暖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压实冬季取暖安全防范的政治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深入分析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特点,超前研判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按照“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发动群众、全民参与、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真正把冬季取暖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全面开展冬季取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开展燃煤炉具、安全用煤等方面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对所有城乡居民住宅、城乡结合部老旧平房、棚户区、出租房、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宿舍、旅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使用的燃煤锅炉、燃气管道、通风设施、燃煤燃气器具等设施设备以及通风换气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要结合冬季室内取暖特点,加大夜间及节假日检查密度,保证检查效果;结合天气变化情况,在大风、降温、降雪、骤冷等天气出现前,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突出抓好燃煤燃气等安全管理。要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燃煤、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制定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对居民住宅、施工工地、浴池、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场所的燃煤、燃气安全监管,严防发生火灾、泄漏、中毒、爆炸等事故。要严格落实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做好经常性检修维护,保证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要结合冬季暴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煤气和天然气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加密室内外管线巡查检查频次,防止管线损坏导致泄漏等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力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四、深入开展冬季取暖宣传教育引导。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无刺激性,感观上难以鉴别的气体,主要由于含碳化合物燃烧不完全、不充分所产生,冬季使用煤炭取暖不当容易引发煤烟中毒事故,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宣传提示力度,督促辖区所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通过印发宣传单、悬挂标语、电视专栏、广播、电台、入户宣传和网站、抖音、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煤烟中毒预防和燃煤取暖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大力普及安全防范常识,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城乡燃煤取暖用户注意保持室内通风,强化火源管理,防止一氧化碳积聚,增强群众防范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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