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定义
“税收筹划”又称“合理避税”即“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Tax Savings)的经济利益。” 主要达到的效果如下:
避税筹划
是指纳税人采用非违法手段(即表面上符合税法条文但实质上违背立法精神的手段),利用税法中的漏洞、空白获取税收利益的筹划。纳税筹划既不违法也不合法,与纳税人不尊重法律的偷逃税有着本质区别。国家只能采取反避税措施加以控制(即不断地完善税法,填补空白,堵塞漏洞)。
节税筹划
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通过对筹资、投资和经营等活动的巧妙安排,达到少缴税甚至不缴税目的的行为。
转嫁筹划
是指纳税人为了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通过价格调整将税负转嫁给他人承担的经济行为。
实现涉税零风险
是指纳税人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税款缴纳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即在税收方面没有任何风险,或风险极小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的实现,虽然不能使纳税人直接获取税收上的好处,但却能间接地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而且这种状态的实现,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与规模扩大。
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中的实际应用
(一)企业主体选择上的税收优化
从法律主体角度,可以将纳税主体分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几类,不同形式的主体纳税方式就会不同,同时选择的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对纳税上也是有差别,就得根据公司发展的形式及阶段做相应选择。
(二)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筹集资金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企业可以从多种渠道以不同方式筹集所需的资金,这就需要进行筹资决策。在筹资决策中进行税收筹划,有助于企业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资金结构,增加所有者收益。
一般来讲,企业进行外部资金筹措有发行股票和债券两种形式,从不同角度看,这两种形式各有利弊。就企业税收筹划来讲,发行债券比发行股票更为有利。这是因为,发行债券所发生的手续费及利息支出,依照财务制度规定可以计入企业的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作为抵税项目可在税前列支,企业也就可以少纳所得税。而发行股票支付给股东的股利却是由税后利润支付的,较发行债券方案要多纳所得税。因此,企业筹资时在不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的前提下,可通过税收筹划既能实现资金的筹措又可达到节税增资的目的。当然,应该注意到,在筹资决策的税收筹划中,有时税收负担的减少并不一定等于所有者收益的增加。因此,不能只关注筹资中的所得税,而必须以企业是否能获得税后最大收益作为选择筹资方案的标准。
(三)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税负轻重,将对企业投资决策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在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主要从投资方向、投资地点、投资形式及投资伙伴的选择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优化选择。
(四)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一,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新税法的颁布实施将减免税的权力收归国务院,避免了减免税过多过乱的现象。
常见的有以下几类:
1、针对行业的优惠政策
常见的如农业优惠政策中的免税政策;软件集成电路行业的优惠政策;合同能源行业的优惠政策等;只要是这个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基本都可以享受到。
2、对特定类型企业的优惠政策
常见的如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享受2.5%和10%所得税优惠税率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每月不超过15万享受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等等。这一类别需要注意基本上特定类型都是有严格限条件或者门槛的。
3、区域性质的税收优惠政策
最典型的就是实施多年的西部大开发政策,在12个省份设立的划定行业企业可以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税率。
4、针对特定交易行为的税收优惠政策
最典型就是针对资产重组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投资、改制、合并、分立以及资产划转业务,税务机关形成了一整套税收优惠政策,覆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多个税种,实务中应用非常广泛。
5、各地方政府的特殊税收返还政策
很多地方政府虽然不能直接指定税收优惠政策,但可以在自己权限范围内将税收收入的地方留成部分进行返还,对于企业来讲,这依然可以被认定为是税收优惠政策,在公司设立地点的考量上,尤其是税额较大的特殊交易类型上,这种税收返还应用广泛。
二,通过产业链设计寻找税收洼地的规划方法
常见的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是将企业内部业务中的某一个或某几个环节外包给另一家税负较低的关联企业,实现税负优化,典型的如采购夹层企业的设置;
第二种是直接设立或者控股上下游公司,利用上下游公司的定价空间调整主体公司的利润空间,最终税负空间也必然随之改变。
三,.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与税收筹划
存货计价方法不同,企业营业成本就不同,从而影响应税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存货计价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等不同方法。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纳税的影响是不同的,采用何种方法为佳,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四,折旧方法的选择与税收筹划
由于折旧要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因此,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的计算就显得尤为重要。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人产生不同的影响。
五,.费用列支的选择与税收筹划
对费用列支,税收筹划的指导思想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减少应交所得税和合法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通常做法是:
1)已发生费用及时核销入帐,如已发生的坏帐、存货盘亏及毁损的合理部分都应及早列作费用。
2)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费用、损失,采用预提方式及时入帐,如业务招待费、公益救济性捐赠等应准确掌握允许列支的限额,将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
3)尽可能地缩短成本费用的摊销期,以增大前几年的费用,递延纳税时间,达到节税目的。
六,定价转移
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双方为了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不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而是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进行产品定价的方法。采用这种定价方法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平价格,以达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
七,资产租赁
租赁是指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从承租人来说,租赁可以避免企业购买机器设备的负担和免遭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冲减利润而达到避税。
避免陷阱
(一)认识陷阱
税收筹划从法律的角度理解,它是一种既不合法,也不违法的行为。如果一味地强调筹划的合法性,不服从税务机关的管理,就会最终在行动上引发和税务机关的冲突,将筹划行为升级为抗税行为。在认识方面的另外一个陷阱是:认为税收筹划就是进行巧妙偷税、逃税或骗税;就是将偷漏税手法翻新;就是通过搞点关系,走点路子,走走门子,少缴点,少罚点,这样的认识是极端错误的,会直接导致违法、违规行为。
(二)操作陷阱
1、轻信理论说教。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如不把企业各种目标联系起来考虑,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有可能会导致企业总体收益的下降,最终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2、忽视筹划成本。 任何税收筹划都有成本(即机会成本),在进行税收筹划减轻税负的同时,也会有相关成本支出。
3、割裂税种之间的内在联系。每一种税看起来是独立的,有单独的条例和实施细则,而事实上它们通过经济行为这一载体,有着或多或少的内在联系。
4、轻视税务部门的反筹划能力。
(三)时间陷阱
税收筹划说到底,就是纳税人卓有成效地利用有关税收法规及有关规定的纰漏和缺陷,少缴税款而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它的一个基本特征是不违法性。但是究竟何为违法,何为不违法,这完全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具体法律和规定。因此任何税收筹划方案都是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制定的。具有明显的时效性。
(四)规避税收筹划陷阱
如税收政策变化是指国家税收法规时效的不确定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税收政策总是要作出相应的变更,以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税收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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