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中国翔龙基金(00820)发布公告,经理人谨此宣布,提呈经常性赎回要约的下列条件(诚如通函所载,即作出经常性赎回要约的先决条件)经已达成:
1、该基金自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已按其资产净值折让20.17%的价格(日平均数)买卖,即已超出连续3个月按折让20%或以上买卖的条件;
2、该赎回要约乃在符合单位持有人最佳利益的前提下作出;
3、不会对本基金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4、经理人须遵守适用规例,仅该公告「(a)经常性赎回要约的条款-(i)经常性赎回要约的背景」一节第4分段所载若干情况除外;
5、经理人已考虑一切相关现行市况,且合理信纳,赎回所得款项可按适用规例所订明时限支付予单位持有人;
6、该基金于2019年还未作出任何经常性赎回要约,这符合该基金未于一个历年内作出超过3次赎回要约的条件;上一次经常性赎回要约于2018年7月24日作出;
7、所有单位持有人将予赎回的基金单位总数将不超过于经常性赎回要约相关递交日期已发行基金单位总数的20%;
8、独立单位持有人可于持有人大会上透过特别决议案终止经理人根据经常性赎回要约作出任何进一步赎回要约的权利,而有关特别决议案并未发生。
经理人拟向单位持有人提呈,按赎回日获赎回基金单位的资产净值以现金赎回各单位持有人所持全部或部分基金单位(须缴付赎回征费)。
来源: 智通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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