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2日电(记者孔祥鑫 施洋)记者22日从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获悉,2014年财政部代理发行北京市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105亿元,其中五年期限42亿元,七年期限31亿元,十年期限32亿元。根据财政部要求,计划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资源环境等项目。
据介绍,在2014年北京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支出方向和使用项目中,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拟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亿元,主要用于门头沟采空棚户区市政配套工程(三期)。
中央投资配套项目拟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亿元,主要用于高碑店再生水厂及再生水利用工程、小红门再生水厂及再生水利用工程,以及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项目。
社会事业项目拟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亿元,主要用于北京天坛医院迁建项目。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拟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9亿元,主要用于四惠交通枢纽、地铁15号线一期工程、地铁16号线工程、长安街西延道路工程等。
资源环境项目拟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5亿元,主要用于东干渠工程、西郊雨洪调蓄工程、丰台区河西再生水厂与配套管线工程、平原造林工程。
据了解,在国务院批准的2014年地方政府债发行规模内,允许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债券自发自还,债券期限为5年、7年、10年;其余省债券仍由中央财政代发代还,债券期限为3年、5年、7年。地方政府债券为可流动记账式债券,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流通。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