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息支出的常见问题和涉税处理「利息支出账务处理」 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交通政策」 投资研究体系「投资管理体系构建」 美联储加息美国国债市场价格下降「美联储加息对中国债券的影响」 鹏华债券基金「华夏双债增强债券A」 2月至6月,同比增长率从高到低「1月份到6月份平均增长率」 有史以来最好的10本投资书之一「关于理财投资方面的书」 紫光国微债券上市「发行可转债 股票涨停」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调整如何计算「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收益计算表」 利率债投资的影响因素「利率债投资」 邯郸市发行首单项目收益债券的公司「项目收益债是企业债吗」 歌尔股份大股东减持「高管增持」 财务常用的公式「最新财务软件有哪些」 大连瓦房店规划「国债违约」 债券市场收益率下行「短期债券的收益一般高于长期债券」 10只优秀的固收 基金有多少「固收+基金推荐」 三星为什么不生产相机了「三星为什么不做相机」 基金理财年收益10 多吗知乎「基金理财年回报率是多少」 投资理财存量资金配置方案「家庭理财资产配置」 佳源集团债券「可交换债券转股价格」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常用的100条公式「excel职称百分比」 上证指数期权「中国股指期权」 2019年债券违约数量「债券违约现状」 鹏华丰收债券基金分红「鹏华丰泽债券」 八招发财秘诀是什么「怎样发财最快的方法」 联系全球货币宽松政策「国际经济复苏」 信用债研究员「信用债投资」 破产法关于担保债权「破产重整中的担保债权的处理」 对炒股失去信心「a股的风险不包含」 农业银行发行「农行政府债券」 债务承担对被担保物权的效力「区分物权效力和债权效力」 一人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美债收益率上行「债转」 如何识别债券型基金中的 坏家伙和好家伙「什么是债券基金?它有哪些风险」 当研究某个事件或政策对市场的影响时,弹性提供了「政策市场」 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债券「新增专项债券」 债券面值100000元,票面利率6%「城投债发行定价」 一季度公募基金亏损「公募基金规模增长」 五连阴的股票要巨跌吗「五连阴的股票要巨跌吗」 碧桂园恒大万科集体降速,融创离前三“一步之遥”「碧桂园和恒大负债率」 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为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 河南省将首次通过银行柜台发行5亿元政府债券公告「河南省政府债券2021」 P2P人人贷「爱钱进旗下有哪些贷款」 买基金也 限购 100元只能 中签 40元 这是咋回事啊「基金大额限购是什么意思」 久期如何理解「我们谈的久一点吧」 银行存贷款利率倒挂「银行存单自动转存利率跟着变吗」 中金固收研究「精研转债下修」 南沙湾区块「南沙湾地块」 倒挂好不好「强势股不补缺口」 基金为何要分红「红利再投资怎么算收益」
您的位置:首页 >要闻 >

企业利息支出的常见问题和涉税处理「利息支出账务处理」

2022-12-17 17:55:55来源:高顿咨询

01

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能否税前扣除?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02

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率有什么要求?

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



03

企业向关联方借款涉及的利息支出是否可以全部税前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

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第一条、第二条


04

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的情况下,企业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该如何扣除?

关于企业由于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具体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应以企业一个年度内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间作为一个计算期,每一计算期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按该期间借款利息发生额乘以该期间企业未缴足的注册资本占借款总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企业一个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为该年度内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额之和。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


05

企业向自然人借款涉及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

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第一条、第二条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