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工作人员清点货币。中新社记者 张云 摄
中新社北京10月16日电 (夏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16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将获三大便利。
通知称,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投资管理需要,将其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项下债券账户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项下(下称“直接投资”)的债券账户中所持有的银行间市场债券进行双向非交易过户。
通知称,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托管账户内资金与直接投资资金账户内资金可以在境内直接双向划转。
通知称,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别通过QFII/RQFII和直接投资渠道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只需通过QFII/RQFII境内托管行或者直接投资结算代理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一次。
通知将于2019年11月15日起施行。
目前,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QFII、RQFII、直接入市、债券通等多种渠道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中国官方表示,上述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入市投资的便利性,有助于提升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完)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