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珲春市牢牢把握脱贫攻坚督查工作定位,紧盯薄弱区域、核心症结和关键环节,以强有力的督战举措树导向、补短板、提实效,有力提高了脱贫攻坚工作质量。
珲春市将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包保部门和第一书记帮扶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首要督查内容,严格督查驻村干部扎根深度、乡镇党委施策精度和包保部门保障强度。市督巡办、扶贫办通过访谈干部群众、查阅基础材料等方式,开展全面督查8次、专项暗访2次、随机抽查6次,发现涉及贫困村、贫困户问题的全部“指名道姓”,累计通报不作为慢作为驻村干部44人,调整43人;通报扶贫项目推进缓慢、收益率低,包保部门保障不充分、不到位等问题52个,全部实行“挂牌”督办,划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限期整改完成。
实施“督查、整改、回头看”三步走举措,针对2次解剖麻雀式督查发现的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22大类问题,指导乡镇党委、包保部门、驻村干部针对通报问题,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迅速整改。市督巡办、扶贫办按照整改时限持续跟踪,开展整改成效“回头看”2次,严格实行问题销号管理,确保全部完成整改。截至目前,累计改善377户贫困户居住环境、解决1.93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全市脱贫攻坚“一户一档”材料发现问题数降低88.56%,贫困群众知晓率比去年同期提高460%。
坚持效果导向,将贫困群众生活实际、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扶贫项目收益情况、贫困户认可情况作为督查要点,直接深入贫困户家中、医院住院部、扶贫项目现场等地开展督查,拍摄贫困群众吃、穿、住等影像资料2150份,查验扶贫项目建设、收益情况240次,记录贫困群众的心声和诉求535条,用数据说话、用影像说话,让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一目了然”,让各级党组织和包保部门(单位)主动找差距、补短板。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全市贫困发生率由9%下降到1.5%、18个贫困村全部摘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