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讯(记者聂芳芳 实习生吴云倩)12月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总体进展情况和《吉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
据介绍,2019年、2020年两个年度,全省共有2776个老旧小区,涉及9136栋楼、面积3790.56万平方米、居民491859户改造任务纳入全国年度改造计划。到今年底,2019年计划改造的831个小区将实现基本完工;2020年计划改造的1945个小区,在10月底已实现全部开工的基础上,到目前已有398个小区实现完工。
此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积极指导各市县在全面编制“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好2021年改造计划任务。近期,2021年全省共1623个小区、涉及7130栋楼房、面积3205万平方米、居民39万户改造任务上报申请纳入全国年度改造计划,目前各市县正积极开展改造方案制定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发布会上还重点介绍了《实施意见》相关情况。2020年11月24日,《实施意见》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3个方面。《实施意见》总体要求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思想,提出“以人为本、精准施策,规划统筹、因地制宜,创新机制、共建共管”3个基本原则,确立我省在“十四五”期间,在全面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的基础上,具备条件的市县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包括确定改造内容、编制规划计划、健全实施机制、建立共担机制、完善配套政策等5个方面的内容。在确定改造内容上,统筹做好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等3类项目改造和提升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5G网络设施建设、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做好节能、节水器具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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