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称,监管层于6月16日下午召集部分头部券商对防范化解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进行商讨。
会议中提出,应当理性的对交易对手方进行风险定价,而不建议进行“一刀切”的暂停逆回购等融资操作,参会头部机构应当对中小券商、公募机构进行一定的流动性支持,并逐日上报当日的流动性支持明细。
会议要求,监管将适时对券商发行金融债进行松绑,同时相应的提高券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额度。
市场人士提出,上述支持措施是为了维护市场健康平稳运行,并不代表监管层要不加区分的保护所有机构,否则会产生道德风险。
6月17日,银行间市场回购违约处置迎来新变革,分别是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发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回购违约处置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央结算公司发布《中央结算公司担保品违约处置业务指引(试行)》
两份配套文件的目的是提升银行间市场回购违约处置效率。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回购违约处置实施细则(试行)》。目的是为进一步提升银行间市场回购违约处置效率,保障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平稳有序开展。
细则所称回购违约处置,指因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交易中正回购方(以下简称违约方)触发违约事件且交易双方未能就违约处置协商一致,逆回购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委托交易中心通过匿名拍卖等市场化机制处置相关回购债券的机制。
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正回购方触发违约事件时,回购债券可参照该细则进行违约处置。
细则所称回购债券匿名拍卖,是指交易中心组织市场参与者在特定时间,通过交易中心系统进行回购债券集中匿名交易的行为。
除此之外,细则对回购违约处置的处置申请、处置流程、结算安排、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
中央结算网站称为提升担保品违约处置效率,规范违约处置流程,维护市场成员的合法权益,中央结算公司制定了《中央结算公司担保品违约处置业务指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场成员使用在公司托管的债券,作为履约保障担保品的相关业务,在出现违约情形后,委托公司办理担保品违约处置以实现担保物权的,适用本指引。
《指引》称,市场成员使用在公司托管的债券,作为履约保障担保品的相关业务,在出现违约情形后,委托公司办理担保品违约处置以实现担保物权的,适用本指引。
《指引》称,担保品违约处置方式包括协议折价、拍卖和变卖。业务办理过程中,市场成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有不正当利益输送、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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