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政府支持性质的复函》(发改办财金〔2011〕2482号),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政府支持债券。
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0号),对企业投资者持有本期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持有本期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 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4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后,继续享有国家对原铁道部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对铁路实行的原有优惠政策继续执行,继续明确铁路建设债券为政府支持债券。
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发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7〕267号),2017年度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发行规模3,000亿元,在批复文件下达后到2018年底,采用跨年度方式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00亿元。
特别提示
1. 本期债券分为5年期和10年期两个品种,其中5年期品种的发行规模为100亿元,10年期品种的发行规模为100亿元,发行规模共200亿元。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的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区间为0.05%~1.05%;10年期品种的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区间为0.20%~1.20%。Shibor基准利率为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3.33%,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的招标利率区间为3.38%~4.38%,10年期品种的招标利率区间为3.53%~4.53%。
2. 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根据市场招标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3. 本期债券为利率招标,招标结果将于2018年8月23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公布。
4. 投标人投标路径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其他发行人系统→2018年第十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
5. 本期债券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招标发行系统招标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并分别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托管。本期债券上市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交易。本期债券允许直接投资人将中标量按比例指定为承销团成员营销量。有任何疑问,请在本期债券招标发行开始前联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6. 投资者欲了解发行人及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18年8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人民铁道》上的《2018年第十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或到以下互联网网址查询:
http://www.chinabond.com.cn http://www.chinamoney.com.cn
http://www.sse.com.cn http://www.szs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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