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对人民银行2021年下半年工作会议提出的“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生效”的讨论颇为热烈。一方面,市场普遍关注碳减排支持工具将以怎样的具体形式出现和落地;另一方面,作为服务“30·60目标”导向性极强的创新产品,碳中和债能否从中受益也成为热议话题。
从碳中和债上半年发行情况可以看出,自2021年2月第一批碳中和债创立以来,其市场规模在较短时间内迅速上升,呈现井喷之势。而发行主体类型较为单一、投资者范围较为狭窄也是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
那么,碳中和债的高速发行是否将在下半年持续?碳中和债如何与全国碳市场联动?碳减排支持工具又将以怎样的形式惠及碳中和债?
全国碳排放权市场已正式启动交易,虽然目前该市场仍不具备金融属性,但着眼长远,碳中和债与碳排放权市场的联动与融合值得期待。加之接下来碳减排支持工具的落地生效,上述3个问题或许可以从中找到答案。
碳中和债高速发行能否持续
“虽然近3个月碳中和债发行规模有所下降,但在近半年的时间内,碳中和债占绿色债券总发行规模的比重已高达44.77%,有效地引导资金投向绿色、低碳产业。”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今年2月7日,“21四川机场GN001”等6只首批碳中和债同日发行。此后,我国碳中和债市场规模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已成为绿色债券市场中最重要的子市场之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7月6日,市场共发行碳中和债110只,发行总量为1207.04亿元。
相比于其他绿色债券品种,碳中和债因具有资金用途更为聚焦、环境效益可量化、信息披露更为精细等特点,而被市场认为是普通绿债的“升级版”。而实际上更为深远的意义则在于,碳中和债吹响了中国绿色债券市场高阶发展的号角。
“从发行端来讲,未来的需求仍十分旺盛。随着碳减排具体路径的逐步清晰和国家层面具体要求的明确,各地方将随之确定减排任务,进而产生融资需求,构成转化为碳中和债的规模来源。”曾刚表示。
从投资端而言,可以看到,包括银行等在内的金融机构都在探讨如何进一步增加绿色投资,特别是如果减排可以成为在排放权市场上交易的碳资产,还可以给碳中和债带来额外的收益来源,那么投资端的需求将进一步提升。总的来看,碳中和债供需两端都仍有较大的增长潜力。
同时,受访专家也强调,碳中和债应当成为中国绿色金融市场践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的一面旗帜,而非市场机构一时跟风贴标追逐声誉红利的工具。
碳中和债如何与全国碳市场联动
全国碳市场已正式启动交易。对此专家认为,短期看,由于排放权市场仍不具备金融属性,金融机构还缺乏直接参与的机会,但从长远看,随着碳交易的活跃,碳中和债与碳排放权市场的结合有望逐渐加深,进而实现金融市场与碳排放权市场的沟通与互相促进。
联动的趋势实际上已经有所显现,这从碳中和债募集资金的投向就可窥见一二。截至目前,资金投向电力公用事业规模最大,其中以国家电网、国电投、长江三峡等为代表的大型电力企业数量较多。
“这与全国碳市场的启动有一定的关系,2000多家电力企业最先接受强制减排约束,它们有更强的动力通过碳中和债来加大碳减排项目的投入。”曾刚分析认为,从长远看,随着参与配额交易的主体从电力企业扩展到其他行业(如水泥、钢铁等),其他行业的碳中和债发行量也有望出现快速增长。
未来,碳中和债与全国碳市场的联动可能呈现如下特征:一是碳排放权市场的不断完善使得碳排放量定价更加合理、成熟,而碳中和债有明确的碳减排量测算机制,会推动二者有效结合,有利于责任投资者对碳中和债的合理定价;二是目前碳配额交易仍主要以现货交易为主,倘若碳中和债对应的碳减排量可以直接转换为碳排放权市场的标准交易单位,可有效促进碳中和债的交易规模;三是碳中和债产品有望不断创新,例如推出挂钩碳交易价的浮息碳中和债等,进一步丰富绿色交易品种,扩大市场规模以及提升交易积极性。
碳减排支持工具将以怎样的形式惠及碳中和债
实际上,设立支持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此前已被多次提及。市场普遍关注其将以怎样的具体形式落地。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此前表示:“人民银行正有序推进碳减排支持工具设立工作,以精准直达方式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的发展,并撬动更多社会资金促进碳减排。”
“央行支持碳减排的货币政策工具将更多是先导性的资金投入,通过释放中长期低成本资金精准支持碳减排的强烈信号,以此撬动社会资金参与。对碳中和债的影响机制也是大体如此。”曾刚表示。
目前,发行主体集中于资质较好的大型央企。这也意味着发行主体较为单一。数据显示,央企发行人占碳中和债存量发行规模的77%,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占比分别为18%和5%。曾刚建议,下一步,应当鼓励民营企业更多参与碳中和债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加快和简化审批、提供信用缓释工具和财政贴息等,民营企业发行碳中和债有助于拓宽民企绿色项目融资渠道,降低民企融资成本。此外,目前金融机构中仅有国开行发行了碳中和债,应当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发行。
此外,专家表示,若将碳中和债纳入中期借贷便利(MLF)、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常备借贷便利(SLF)和央行票据互换(CBD)等担保品范围,甚至设立以碳中和债为唯一抵押品的绿色MLF等,可有效提升碳中和债的市场流动性,激励更广泛的市场投资者参与。
曾刚强调,碳中和债市场建设仍亟待完善。目前,交易商协会已发布《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而交易所仍在依据《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和《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确定发行细则和存续期管理规则。市场规则的不统一将会产生一定的摩擦成本,建议尽快明确和统一碳中和债的市场规则和相关机制。
本文源自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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