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控股)被北京证监局责令改正。据悉,北京证监局主要指出了联想控股的四个问题。
首先是定期报告披露不及时,北京证监局表示,联想控股2020年年度报告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时间早于境内交易所公司债券年度报告发布时间。
根据同花顺iFinD数据,2021年4月22日,港股联想控股(3396.HK)便发布了公司2020年的年度报告,不过,直到当年4月29日,联想控股债券2020年年度报告才正式发布。
其次,北京证监局指出,联想控股的临时报告披露不及时,公司拟收购卢森堡国际银行股权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时间晚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时间。
2017年9月份,港股联想控股发布公告称,于2017年9月1日(交易时段后),越跃有限公司(联想控股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买方)、Precision CapitalS.A.(作为卖方)、南明有限公司(联想控股全资附属公司)(作为担保人)及联想控股已订立买卖协议,越跃有限公司拟以14.84亿欧元现金(将予调整)购买卢森堡国际银行89.936%的股权。
2018年7月份,港股联想控股表示,上述交易已经完成,最终交割付款金额为现金15.34亿欧元。
不过,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联想控股债券并未单独披露上述交易完成的公告,仅在债券2018年半年报中表示,公司完成了收购卢森堡银行的交割。
北京证监局还指出,联想控股个别子公司股权质押,未在相关募集说明书及定期报告中披露。
银柿财经记者注意到,在债券2020年年报中,联想控股披露的受限资产总额合计288.14亿元,包括投资性房地产、货币资金、无形资产、生物资产、应收账款等,并未披露有股权质押。此外,在联想控股2020年5月份发布的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公司也未披露有子公司股权质押。
最后,北京证监局认为,联想控股对于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往来界定不够清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披露不准确。
事实上,在债券2020年年报中,联想控股并未披露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公司否认了报告期内发生过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的情形。在债券2021年半年报中,联想控股亦表示,报告期末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合为0。
此外,北京证监局还补充道,其在日常监管中发现,2022年3月31日,联想控股在香港联交所发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布》公告,但是该信息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步披露。
联想控股发布的业绩公告显示,2021年,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综合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898.72亿元,较2020年同期上升17%,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净利润为人民币57.55亿元,较2020年同期上升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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