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市场监督管理厅的消息,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藏冷冻食品输入风险,我省将推广使用“吉冷链”追溯系统,该系统预计1月15日前上线。具体要求为:省内从事进口冷藏冷冻食品贸易、加工、销售的生产单位、流通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管控,使用“吉冷链”追溯系统,及时准确录入相关数据,确保进入我省的进口冷藏冷冻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精准定位。
“吉冷链”追溯系统分为电脑端和手机APP端。
“吉冷链”追溯系统现在可通过电脑端登录临时网址:http://221.141.74.195:1081或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门户网站首页“‘吉冷链’追溯系统入口”进入。
进口冷链食品的首站单位要通过“吉冷链”追溯系统,如实填报进口冷藏冷冻畜牧、禽类、水产品的品种、规格、批次、数量、产地、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供货商、销售商、贮存冷库等信息。
进口冷链食品的非首站单位要通过扫描“吉冷链”追溯码,继承和确认商品上游的销售信息,并根据商品的销售去向,对下游经销商、销售数量、包装规格等信息进行备案
省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单位要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主体责任,严禁采购来源不明或没有“吉冷链”追溯码信息的进口冷藏冷冻食品。
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消毒证明、没有新冠核酸检测证明、没有“吉冷链”追溯码信息的进口冷藏冷冻食品,一律不得在吉林省内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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