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12,同比减少0.07,改善比例为1.7%;劣五类国考水质断面历史首次全部清零,优良水体比例77.7%;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中央和省三轮督察反馈的173项(公主岭市77项)问题,已全部完成年度任务……
1月13日,中国吉林网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0年,长春市层层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决战决胜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和湿地“五大保卫战”,做细做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实现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年度任务“双清零”。
据悉,2020年,长春市委市政府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调度会议,纳入“施工图”推进重点任务,现场办公解决重点问题,跟踪督导落实重点工作。市委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版块专项巡察,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见效。市人大颁布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市政协视察指导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长春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强化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建设。出台实施《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逐级签订《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推动落实《污染防治攻坚任务书》。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管发展、管行业、管生产、管自然资源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强化生态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宽严相济的执法机制。全面压实网格化监管执法,建立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司法衔接机制,加大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侦办力度。坚决依法查处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完成12177家排污登记、2230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助推公主岭农高区规划环评编制、30万头肉牛养殖项目选址等重大项目建设。
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开展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放射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现垃圾焚烧发电、医疗废物处置、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置等重点行业执法“全覆盖”。
强化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建设。修订实施《长春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强化全民监督。加大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力度,开展环境信访积案化解等专项行动。
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建设。长春市人大制定出台《长春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长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长春市政府印发实施《长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昕 通讯员 李春晖 蔡露露
图片由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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