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吉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
2020年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积极履行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强化司法社会功能,为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法治吉林贡献了“法院力量”。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4760件,结案率94.13%,案件结收比101.5%。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61.57%,同比增长7.15个百分点。全省法院克服疫情影响,全力提升办案效率,案件平均用时25.7天,同比去年少用时4.2天。全省法院审结涉恶案件结案率位居全国第一。
2020年刑事审判工作重点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1738件,判处罪犯30710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多发犯罪,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3694件4238人、涉毒涉黄涉赌犯罪案件1191件1656人;严惩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审结案件208件339人;严惩涉农刑事犯罪,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及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犯罪案件405件454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反腐败部署要求,围绕严惩重大职务犯罪,依法严惩群众身边发生的腐败案件,特别是从严惩处侵害贫困户利益腐败案件,全年依法审结了杨子明、刘保威、邱壮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计414件491人,其中厅局级干部22人、县处级干部72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案件全面“清结”。紧紧围绕专项斗争为期三年总目标,以狠抓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审判为中心,扎实做好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截至12月31日,全省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634件,审结633件。其中一审案件审结408件,全国排名第二。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清结”任务目标。
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助力“抗疫”大局。疫情初期,省法院制发《关于从严从快打击影响疫情防控犯罪行为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加强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沟通联络,构建了“发即破”“捕即诉”“诉即判”的快速办案机制,全省法院充分运用速裁、简易程序建立了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绿色通道”,共受理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趁火打劫等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140件,结案率100%,其中112件适用了简易、速裁程序,占全部案件的80%。组织长春、吉林、通化、四平、白城、辽源等6地基层法院对10起13人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开展集中宣判,有效发挥震慑作用。
妥善处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营造优良营商法治环境。建立健全审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以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为重点,坚持平等保护,坚持罪刑法定,坚持宽严相济,全年审结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125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5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0件,判处缓刑53人,定罪免处11人,宣告无罪4人。人民法院协助被告人会见律师或企业其他高管人员处理企业运营事宜51人次,对被羁押被告人均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避免民营企业经营受到损害,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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