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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走访为文物“把脉问诊”、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与文保专家合作……在重庆,有这样一支文化遗产检察官队伍,他们步伐不止,与时间赛跑,他们练就“慧眼”,为文物护航。守护好文物和文化遗产,让工作更加精准高效,他们一直在路上。
“明天邀请专家巡查这些石窟。”“这个文物如何定级?”“古镇的几间危房已经准备整修。”
声音从重庆大足石刻博物馆旁的一间小屋里传出。这里是“文化遗产检察官办公室”,屋内,检察官龙云正奋笔疾书。
2020年4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试行)》出台,明确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拓展重点领域,文化遗产检察官队伍也由此集结。
一份份检察建议落地有声
雨滴敲打在石板上,沿着道路向前就是綦江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红军洞。“过去遇上雨天,走在这里就是两腿泥。”綦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刘小平说。
2020年夏天,綦江区的检察官们巡查时发现这里杂草丛生,于是,发出了一份检察建议——“建议石壕镇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位于石壕镇辖区内的红军洞等长征遗址文物的保护,发挥辖区内文物的革命教育纪念意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两个月后,石板路铺就,杂草清除,文物得到了应有的重视和保护。
据了解,2020年以来,重庆市三级检察机关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件。
“高质量的检察建议正在成为重庆文化遗产检察官发挥作用的重要手段,对全市文物保护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重庆市文旅委文物督察处副处长周敢寿说,“依据这些检察建议,我们对每个线索进行了认真核实,共向区县政府发出文物督察意见10余份,保护合力得到了加强。”
在武隆区,市级文保单位李进士故里题刻一度毁损严重,检察建议送到相关部门后,限时整改让题刻面貌一新;在合川区,龙多山分布着从唐代至清代的石窟、浮雕等文化遗产,但周边的违章建筑却让文物处于垮塌和人为破坏的危险中。“检察建议发出后,我们‘回头看’检查时发现违章建筑已经拆除。”合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黄子君说。
一次次巡查走访练就“慧眼”
对公益诉讼检察官们来说,“出门跑”是工作常态。根据群众举报,对照名录、职责,精准开展文物巡查,是检察官们发现线索、调查核实、跟进监督的重要手段。
大足区铁山镇老街始建于清代,被列为重庆市历史文化名镇。大足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多次来到老街勘查,研究如何改进老街保护。第一次勘查之后没几天,碰上一场连日大雨,几间没人住的老屋倒塌了。
“有时感觉,我们的工作就是在和时间赛跑。”大足区检察院检察长程权说,“光有热情还不够,文物保护工作十分专业,巡查要发挥作用,首先得看懂文物的门道。”为此,他们请来了大足石刻研究院的古建筑专家,带着专业设备再次到老街实地勘查。在文物专家的助力下,检察官们摸清了老街的建筑特色,也明确了需要保护的重点所在。目前,古镇的相关修缮工作已经启动,3名文物专家被区检察院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
为了尽早介入保护工作,重庆市各级文化遗产检察官们马不停蹄巡查走访。肩扛背篓,爬坡上坎,蹚水过溪……检察官们的足迹不断延展。
“车开不到‘黔蜀门屏’石刻所在的地方,我们只能徒步进去。”武隆区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黄坤峰说。秀山县的杨柏舟墓偏远且外观不显眼,“如果不是当地群众指引,很难发现这个文物。”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副主任雷力说,有些市级以下的文物没有标识,或因年代久远、保护不力而难以辨认,有时一次巡查就要耗时一天。
“现阶段文化遗产保护案件的线索获取主要依靠巡查走访。”雷力说,光在办公室坐着办不好案件,多走出去、多接近文物,才能练就“慧眼”。
一起起公益诉讼追回损失
2020年10月,在办理黎某等人盗掘古墓葬案时,龙云心里一度没底。“被盗掘古墓葬均为清代古墓,但都没有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名录,如果检察机关要对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首先就得证明这两座古墓葬的文物价值。”大足石刻研究院的专家们介入调查后,给检察官们吃了一颗定心丸。理清思路,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公益诉讼。
“在以往类似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很难对其追究民事责任,主要因为很难对文化遗产进行认定和价值评估。”龙云说。此次有了文物专家和检察官的共同努力,法院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和罚金外,还判处黎某等5人共同赔偿被盗古墓葬保护修复工程费用4.5万余元,并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检察机关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对我们的工作是一种帮助和促进。”大足石刻研究院院长黎方银说。
就这样,文物专家与检察官成了文化遗产保护道路上的“队友”。专家们走进检察院,为大家讲解文物保护相关知识;检察官们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也注重开展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法治宣传工作。“这既有利于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治轨道,又遏制了非法侵害文化遗产的行为,依法解决涉及文化遗产的纠纷。”黎方银说。
就这样,“文化遗产保护”与“公益诉讼”有了更紧密的制度联系。2020年,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与重庆市文旅委签订了《文化遗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协议》,协议涉及9项合作机制。“双方分别确立并公布特聘检察官助理和特邀文化遗产保护专员人员名单。”周敢寿介绍,双方将围绕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重点领域,联手办理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案件,扩大文化遗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影响力。
合作机制让文保工作者的底气更足,也让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利剑护航”道路上走得更扎实。“我们还将搭建线索和调查的智慧平台,让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更精准更高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副主任彭劲荣说,“文化遗产是记录历史、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符号载体,保护好这些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全社会的责任,我们这支文保新军要争当文物司法保护的‘尖兵’。”
本报记者 崔佳 常碧罗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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