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被一些人认为是稳赚不赔的证券,因为他们认为可转债具有债券和股票的双重特性,即使不能转换成股票大赚一笔,也能获得利息,因此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发生亏损。
可转债虽然整体风险低于股票和债券,但是仍然需要去了解可转债的优劣和区分三者的关系。
优先股和可转债都是同时具有普通股和债券的两种特征,按理说更有吸引力。可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保守投资者更愿意购买同一公司的债券,因为债券的利息更高,偿还的顺序在优先股和债券之前。积极的投资者更愿意直接购买股票,第一个原因是可转债转换为股票不能马上卖出,要转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因此可能会错过最好的交易时机。第二个原因是股价的波动比可转债大,直接购买可转债的成本可能高于股票。
先了解一下交易所对于可转债制定的规则:
含义
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
时间限制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才能转换,具体的转股期限可以查看上市公司公告
转股价格
上市公司规定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转股后的股票市值
(面值/转股价格)*债券数量*每股价格 股价高于转股价格,转股才能获利
向下修正
一般是提前约定当股票价格低于转股价格到一定程度时,向下调整转股价格
交易规定
可转债实行当日回转交易(T 0),当天买入即可卖出;转股后需下一交易日才能卖出股票。赎回期间和转股期结束前十个交易日停止交易。
赎回条款
发行人满足赎回条件时,可以按约定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回售条款
债券持有人可以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从理论上看,可转债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殊优势:
1.债券持有人拥有优先于普通股的受偿权,但是排在一般债券之后;
2.债券持有人拥有在未来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权利,这样就使购买债券的投资者也不用担心错过公司股价突然上升的机会;
3.债券发行人可以以适中的利息来发行债券,节省了筹资成本。
那么从理论上看对于投资者和公司来说都是非常有利的可转债是不是应该成为市场的宠儿,受到热烈的追捧呢?
事物都有两面性,收益和风险并存,我们不能忽视可转债本身的劣势以及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立足于实际情况来做出正确的判断。
对于可转债的持有人来说,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1.为了获得转股权,接受了较低的债券利息,因为一般债券没有这项特殊权利,利息就要高于可转债。如果购买了可转债,并且在未来没有好的转股机会,那么可转债的收益要比一般债券还要低。
2.发行可转债的公司整体质量可能低于发行一般债券的公司,如果公司的财务状况能满足一般债券的利息支出,它可能不会因为可以节省利息成本而承担在未来稀释公司的普通股价值的风险。当然,这不是绝对的,公司可能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做出决策的,而不是单单考虑利息支出。
3.债券持有人想要获得较高的收益,靠利息是几乎不可能做到的,他们只能希望公司的股票能够有非常优异的表现,这样他们就可以将债券转换为股票,并在股票市场上出售从而赚取大额价差;那么这里就有了新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你怎么知道公司的股票在未来会上涨,即使你做出了足够的研究有信心公司的股价在未来会上涨,那你为什么不直接购买公司的股票呢?
第二个问题是:当公司股价上升后,债券持有人是应该继续持有还是转换成股票卖出呢?如果公司的股票只是小幅度的上涨,债券持有人可能觉得收益不是太高而不愿意卖出,等到股价回落的时候又感觉十分后悔。
另外一种选择是转换成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这样做的债券持有人往往是希望获得比较大的收益。可是要长期持有公司股票需要投资者对公司的基本面等做出深入的研究,否则,由于公司的业绩突然大幅度下滑,市场的整体经济萧条等原因,公司股价可能出现大幅度的下跌,如果在这时候将股票出售,原来的债券持有人甚至可能面临亏损。
要解决上述几个问题,债券持有人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因此,选择可转债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投资方式。
对于公司来说,因为利息支出低于了一般债券,节省了筹资成本。可是从长远来看,公司面临着债券持有人将债券转换为股票的可能性,因此公司在未来的股本规模可能扩大,从而稀释了公司的每股内在价值,也放弃了增加的这一部分的普通股所代表的公司在未来可能增长的收益。
接下来,我将通过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进行说明。假设A公司发行了利率为4%的可转债,按面值100元发行,转股价格为25元,到期期限为5年,在发行7个月后可以行使转换权,且发行人的公司股票在发行日的每股价格为23元。
第一种情况是7个月之后股价低于或者略高于25元时,债券持有人继续持有可转换债券比转股更加有利,所以不会行使转换权;
第二种情况是7个月之后的股价大于25元,债券持有人可能会行使转换权,因为在这个时候他将转换后的股票在股票市场上出售有利可图。假设7个月之后股价是26元,债券持有人在这个时候使用转换权,每张100元面值的债券可以换得4张股票,再在股票市场上出售,可以赚得4%的价差。
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满足4%的收益率,想要转换成股票继续持有,待股价大涨再出售。那么他现在就是一个股票投资者了,股价大涨,他就获利颇多,如果此时考虑转股对于普通股价值的稀释,他的收益也会随之减少;股价大跌,就亏损严重。即使债券持有人没有行使转换权,继续持有债券,因为债券的价格随公司股票价格上涨而上涨,下跌而下跌,想要获取高收益仍然要密切关注公司股价的走势。
可转债还有两个特殊的条款,一个是赎回条款,另一个是回售条款。
赎回条款是指可转债发行人在满足约定的条件,以约定的价格赎回还没有转股的可转债。这相当于赋予了发行人一项权利,因此带有赎回条款的可转债的利息应该高于一般可转债;约定的价格也可能高于面值加到赎回时期间的利息。
回售条款是指可转债持有人在满足约定的条件,以约定的价格将可转债回售给发行人,并且当发行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时候,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这个条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债券持有人避免过于严重的亏损,除非债券持有人不愿意行使这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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