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某、黄某、叶某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黄某欠蔡某53万元不还,叶某是黄某的借款担保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查封了黄某名下的一处房产,准备进行评估拍卖,后黄某和担保人叶某一起来到法院,叶某自愿以自己名下的房产作为担保,请求法院解除对黄某名下房产的查封,并表示可以限期偿还欠款,执行法官遂查封了叶某名下的房产。
自此之后,叶某开始和法院玩起“拖字诀”,每次执行法官催叶某还钱,叶某都态度很好地表示:“还、肯定还,但是得再宽限两天。”在叶某两天复两天的态度里,执行法官知道了叶某的打算,他打算这么一直“耗”着蔡某,一直“拖”着法官。小算盘打得响,自以为聪明的结果是,2020年12月,叶某的房产被拍卖,2021年2月2日,在叶某打算拖着不腾房的情况下,执行法官来到了已经被拍卖的房屋处。见到执行法官,叶某当即表示:“搬,必须搬,可是你得再宽限我两天。”赵伟法官当即表示:“搬、今天就得搬,限期腾房通知书早已送达你手里,你今天拖不了了。”
随即,执行法官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有序对室内物品进行清点,经过一天的奋战,于当日下午17时,房屋正式腾迁完毕,叶某在法官的劝导下也自行离开,此次腾迁工作圆满结束。
买受人表示:“执行法官很给力,让我们一家子能在新年住上新房子。”
蔡某表示:“执行法官很给力,能让我们全家过个开心年。”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李易书
图片由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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