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克服疫情对群众就业带来的不利影响,省就业服务局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迅速启动应急机制,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就业稳定。
今年1月份以来,省就业服务局一方面加强就业监测分析,跟踪掌握全省1603户监测企业用工情况,由月调度调整为半月调度,并加强就业信息分析和应用,为劳动者求职、单位招聘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加大线上就业服务,依托吉林就业创业网和各级公共招聘平台,持续不间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分行业、分岗位举办线上特色专场,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同时,省就业服务局积极开展就业专项行动。以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重大改革产生的脱贫人口为服务对象,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联合多家单位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重点工业企业,按照省外户籍员工每人不超过3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用于企业向省外户籍员工发放“留岗红包”。2月至3月将以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为重点对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专场招聘活动。
另外,省就业服务局大力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创业。依托“就业援助月活动”,组织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拿出一批有保障、门槛低的岗位,开通“就业援助直通车”进社区,帮助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困难的零就业家庭、残疾失业人员等就地就近就业。加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创业政策落实力度,对在乡镇地域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按照规定给予5000元初次创业补贴。对在乡镇地域内命名为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的,给予资金补助。鼓励脱贫劳动力自主创业。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从事种植养殖业和开办生产经营性企业,实现自主创业。鼓励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动员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农民合作社等用人单位吸纳当地脱贫劳动力就业。鼓励具备条件的扶贫车间将订单向脱贫户分散,提供生活设施设备,促进脱贫劳动力居家就业。落实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奖补等政策。
省就业服务局还推出“1113精准服务举措”,针对就业困难人员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至少开展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帮助树立正确择业观;对技能不足的,至少提供1个培训项目;对有就业需求的,至少提供3个岗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各项就业补贴政策。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做好现有扶贫公益性岗位与乡村公益性岗位的过渡衔接,根据岗位需求和资金存量,开发乡村治安协管、道路管护、保洁环卫、社区服务、快递收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等公益性岗位,疫情防控重点乡镇开发一批消杀防疫岗位,重点安置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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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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