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现场提问环节,有媒体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意见》中专门提出,要支持‘个转企’加快发展,对个体工商户来说,转成企业发展都有哪些好处?是否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疫情给他们带来的冲击?”
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王淑英,针对上述问题给出答案……
关于个体工商户转成企业发展利好,王淑英谈了五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区别在于,企业是公民设立(包括非公民设立)企业开展经济活动的市场主体形式,是经营实体,是一种组织形态。而个体工商户是公民以自然人身份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形式,不具有组织体的属性,其本质依然是自然人。与企业相比,个体工商户经营风险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且不能进行营业转让。而转为公司制企业则会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法律风险会进一步降低。
二是有利于获取资金。一方面,企业比个体工商户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且贷款额度会有所增加;另一方面,可以吸引投资,通过多个股东或合伙人参与出资来增加资金投入,扩大经营规模。
三是有利于拓展市场和发展空间。由于受组织形式所限,个体工商户不可以采取连锁经营的方式,而企业可以设立多个分支机构,有利于拓展市场,做大做强。同时,在融资和招投标等方面,企业比个体工商户更具有竞争优势,企业更容易进行市场定位,信誉度更高,也更容易获取社会资源,拓展发展的上升空间。
四是有利于打造提升品牌。现在有一部分个体经营者一人办理多个营业执照,不利于加强和统一内部管理、打造自己的品牌文化,如经营发生变化,只能注销不能转让,不利于文化理念、品牌文化的传承。
五是有利于吸引人才。由于企业的组织结构更加规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措施也更加完善,比个体工商户更容易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而对于缓解疫情“影响”,王淑英认为,突如其来的疫情对个体工商户确实冲击很大,但“个转企”政策中的专项资金会在一定程度上帮助缓解。《吉林省政府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简称“个转企”政策1.0)和《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个转企”政策2.0)中都对“个转企”提供了专项资金支持。目前,使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22.3万元,支持了“个转企”企业165户;使用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40万元,支持了48户“个转企”企业。再就是,转为企业后的融资渠道会更畅通,可以通过合伙人合伙或股东入股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同时获取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的优势会更明显,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调研发现,转为企业后,随着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的进一步拓展和创新,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能,为更好迎接疫情后的快速发展打下一定基础。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栾喜良 摄影张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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