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解决“立案难”新闻发布会。“长春市法院将以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精神,刀刃向内,向“立案难”宣战,彻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侯海霞首先介绍新闻发布会背景和目的。
2015年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长春市法院攻坚克难,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基本解决了“立案难”问题,取得良好成效,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评价。但是近年来,个别法院不同程度上出现了“拖延立案”“增设门槛”“年底不收案”等“立案难”老问题,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立案是人民群众进入法院诉讼程序的第一环节,事关诉讼权利实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刻认识到两级法院立案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以问题为导向,狠抓整改落实,推出务实举措,进一步解决“立案难”。
发布会上,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芳宣读《长春市两级法院六条立案规范》,对立案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标准和要求。六条规范内容包括: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度,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完成立案登记,坚决杜绝“拖延立案”“月末、季末、年末人为控制立案”。畅通立案渠道、规范诉前调解工作流程等工作环节。提升诉讼服务质量,“一站式”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充分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立案工作的监督,对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反映的立案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闫明昕代表长春市两级法院作出公开承诺:长春市法院将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要求,依法做好案件受理工作。坚决杜绝拖延立案、抬高立案门槛、年底不立案、强制诉前调解、搞变通限制立案等现象。加强立案队伍建设,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实现现场立案和跨域立案“最多跑一次”“网上立案一次不用跑”的目标。加强立案监督,对人民群众反映的上述违法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责任。
发布会设置答记者问环节,长春市几家城区法院工作人员分别就记者提出的关于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一站式诉讼服务、诉源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解答。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李易书 通讯员 张玉卓 邵梁 部分图片由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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