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按照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吉林省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组织开展了酒驾醉驾周末夜查、夏季夜查和重点节假日统一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并持续推进酒驾醉驾治理常态化,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省公安厅交管局交通处处长袁力向中国吉林网介绍,仅以近三年为例,2018至2020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12.7万起,其中酒驾10.5万起、醉驾2.2万起,醉驾占比达到了17.7%。
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交通处处长袁力介绍,目前,通过对酒驾醉驾违法规律特点深入分析,有以下特点:一是从查处量看,近三年酒驾醉驾查处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二是从涉酒交通事故看,2018至2020年因涉酒驾驶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分别为356起、295起、263起,死亡人数分别为120人、133人、92人,事故起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死亡人数出现波动,涉酒交通事故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形势依然严峻。三是从违法行为人年龄看,30至49岁是酒驾醉驾的高发人群,其中30至39岁的占比20.57%、40至49岁的占比28.83%。四是从查处时间看,下午14至16时和晚间19至21时是查处的高峰,占比分别达到25.04%和22.70%。五是从查处地点看,城市道路查处数量较多,占比55.42%,尤其是城市主干道占比达到36.03%。
定期分析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研判确定酒驾醉驾整治的重点区域、道路、时段,制定治理工作日历,明确治理重点。
根据酒驾醉驾治理工作日历,采取警队联勤、接力整治、错时勤务、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机动巡查等方式,加大查处力度,并在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统一行动,做到“天天有检查,周周有行动”。
同时,省公安厅交管局交通处处长袁力还表示,对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加强与检法机关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醉驾快诉快审机制,对情节严重、危险程度高、社会危害大、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醉驾行为,一律从重惩处。同时还要定期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交通事故案例,曝光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提高执法震慑和惩戒力度。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运输企业等单位为重点,开展创建“零酒驾”单位行动;以城区街道为重点,开展创建“零酒驾”街道行动;以农村乡镇为重点,开展创建“零酒驾”乡镇行动。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
醉驾入刑以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的高压严管态势,推动了公民自觉守法意识的提升,凝聚起社会各界、媒体舆论的共识,取得了广大人民群众认可和拥护,也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为一项广泛认可的社会共识。下一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把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始终保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坚持日常严管与专项打击、集中整治、区域联治相结合,坚持严格执法与广泛宣传、源头劝导、曝光惩戒相结合,坚持定点查缉与流动执法、滚动巡逻、精准拦截相结合,常态长效、综合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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