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的通知
吉发改就业〔2021〕200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信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为破解制约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痛点、堵点问题,强化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平台支撑,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了《关于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的意见》(发改就业〔2021〕399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内容请从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获取)。为落实《意见》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1.各地要本着“整合资源、盘活存量,需求导向、优化提升,市场主导、多元支持”的原则,统筹规划,多措并举,整合现有园区,改造提升配套设施,加快培育返乡入乡创业产业集群。
2.各地要建立健全部门会商机制,制定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同时,严格防范风险,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发展改革部门要立足本职,参照《意见》的职责分工,做好本地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
3.各地要积极探索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的新模式,拓展资金渠道,用足用好政策,及时总结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中可推广可借鉴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并及时报送我委,我委将积极向国家推荐。
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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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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