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长春交警南关大队邮箱接到一条举报视频。市民举报4月23日7点左右在南三环与幸福街交会处被一辆黑色小型轿车恶意“别车”。
南关交警收到举报视频后,立即进行核实,由于举报人发送的视频是压缩包形式(文件由400多MB被压缩至4MB)。不利于交警还原事实真相及固定证据。当日,通过邮箱反馈徐先生,告知其携带原视频到南关大队,为其做进一步处理。
4月24日,南关大队联系举报人徐先生,根据徐先生提供的原视频,迅速固定证据。同时联系到了黑色迈腾车的驾驶员郭某。
通过调查询问,黑色迈腾车驾驶员郭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并当场向徐先生诚心道歉,也获得了徐先生的理解。
南关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视频中存在的违反禁止标线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并对其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交通安全教育。当事人郭某认错态度良好,表示自己接受处罚,今后一定安全驾驶。
针对群众的投诉,秩序科积极反应,将当事人从吉林找回来快速处理,迅速并准确的将举报情况处理完毕,并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当事人向秩序科送来锦旗!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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