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的Sebi要求存款人员在三个月内提出全面的风险管理框架。存
款系统由存款系统审查委员会(DSRC)审查除其他外,他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PFMI)的原则上规定的规定付款和结算系统(CPS)委员会和国际证券委员会(IOSCO)。FMI原
则强调有必要具有强大的风险管理框架来识别,监控和管理从多个来源发出的各种风险到其运营。原则还强调,由于FMI的董事会最终负责管理FMIS风险,它应该建立一个明确的,记录的风险管理框架,包括FMI的风险耐力政策,为风险决策分配责任和问责制和地址。危机和紧急情况的决策。因此,
存款系统审查委员会(DSRC)所建议如下:“应有
董事会批准的政策,为两家专区提供了一份记录的综合风险管理框架。风险管理集团/委员会应通过各种来源定期定期核准存款系统中的适用风险,并建议在适用的地方减轻风险的措施。应对整体风险管理问题负责,负责任,责任,可访问和可应答的首席风险
官员。“鉴于上述情况,建议该存款人员建立明确,全面且记录的风险管理框架,应包括以下
:a。包括从参与者,参与者“客户和第三方外包等人的融合的存款的综合和综合观点。列出所有相关
风险,包括技术,法律,运营,监管和一般业务风险以及解决相同的方式和方法; c。
识别,评估,监测和管理所产生的风险的系统,政策和程序; D.保管机构的风险
政策;即风险决策
的责任和问责制和危机和紧急情况的决策过程。“该存款
人应在本章之日起三个月内执行本通函的规定,”Sebi表示。 DSRC在金融市场基
础设施和国际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的原则上审查了存款系统。强调有必要拥有强大
的风险管理框架来识别,监控和管理来自多种来源发出的各种风险它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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