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10时48分许,吉林高速公安延吉分局民警在珲乌高速公路延吉北站口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时,集成平台预警一辆车号牌为吉H**520的小型轿车存在车辆超期未年检的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
民警拦截到该车辆后,对车辆超期检验的驾驶员金某某进行告知。当询问其是否知情时,金某某称车辆不是自己的,没注意到车辆该年检了。此时,民警发现驾驶员竟然穿着拖鞋驾驶车辆,驾驶员表示最近天气太热,所以没有考虑到驾车安全这一点。随即民警督促驾驶员换掉了拖鞋,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金某某实施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对驾驶员穿拖鞋驾驶车辆,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给予警告处罚。
高速公安提示:驾车是一个需要手脚并用的技能,脚下安全忽视不得。通常情况下,刹车时,驾驶人以脚跟为轴,如果穿了拖鞋,易在移动时滑落,此时人的本能反应是将滑落的鞋穿好了再踩刹车,这个时间差往往容易造成事故。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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