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3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江西法庭立案受理原告马某与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诉称被告于2015年前往韩国务工至今,期间被告未履行家庭责任且与他人同居,被告对婚姻不忠诚且对原告生活不闻不问,让原告身心俱疲,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
法官接收案件后,考虑到跨国案件送达程序繁琐、历时长、审理久等客观壁垒及无法开展互联网庭审的现实问题,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同时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法官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于2021年6月22日开展线上、线下同步庭审,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该案于2021年7月1日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实现了异国离婚不再“久缠”。
该案审结后,原告向法官说,自己在向法院起诉之前经咨询了解到,像自己这种涉外离婚案件,要做好打几年持久战的准备,没想到案件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就有了结果。锦旗中的“依法为民做主,执行为民解忧”表达了当事人对法官灵活审判,为民解忧的崇高敬意。
见山开路,遇水搭桥。妥善化解离婚等各类纠纷案件,不仅关系当事人的幸福指数,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法官干警忧群众之忧,解群众之难,在办案中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切实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解民愁的情怀,公平公正排民忧的理念,执法高效保民益的担当。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郭雍皓 图片由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提供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