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服务保障促进企业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吉林高院出台《暖企惠企安企六项新措施》,持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为吉林振兴发展添助司法新动能。
“新六项”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准确把握涉民营企业相关罪名认定标准,对涉罪企业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在押民营企业经营者依法从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对涉企案件审慎精准适用民事财产保全措施,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司法裁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法理情的有机融合。“新六项”聚焦疫后企业实际司法需求,充分体恤民营企业生存发展面临的现实困难,全面考量司法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角度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务实管用的措施,切实为企业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积极回应了企业司法新期待,部分举措走在了全国前列。为做好“新六项”落实的后半篇文章,吉林省高院将采取组织试点建设、观摩示范、全面考评、推进成果转化等措施,集中利用2到3年时间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近年来,吉林高院在完善工作机制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相继出台了《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指导意见、《关于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十项措施》等服务举措,制定服务依法防控疫情、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涉疫审判工作指引等一系列司法政策文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司法领域,包括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基本形成了全方位、全流程、立体化的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司法政策框架,进一步推动了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司法政策从宏观向微观、由粗放向精细、由单一分散向系统集成转变。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郭雍皓 通讯员 那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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