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吉林省全面施行《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部《条例》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条例》的施行,也是一次在党建引领下开展社区治理与物业管理融合共建的积极尝试。
站在新起点,如何更好地将物业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有机结合,探索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的“吉林之路”?
中国吉林网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加快构建党建引领、权责清晰、多方联动、群众满意的物业管理新格局,实现物业管理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全省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我省制定了物业治理“三年工作计划”,全面启动实施物业专项治理工作,全省上下正“撸起袖子”,有了大动作!
工作计划重点围绕创建“红心物业”、下移工作重心、实施协同联动、强化行业监管、提升服务质量等五个方面,提出了物业治理20条举措,实施“5+20”物业治理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住宅小区无物业管理、违章搭建、乱收费、水电气热配套设施失管失修、违反规定饲养动物、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毁绿占绿等热点难点问题,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工作计划今年全部启动实施,明年持续推进,后年完善提升,力争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提升行业管理效能和物业服务水平。主要任务是:
创建“红心物业”。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红心物业”建设,把物业管理服务力量牢牢抓在党组织手里。计划到2023年底,全省将打造300个“红心物业”示范项目。
下移工作重心。突出街道社区便民服务的宗旨,赋予街道社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责。因地制宜采取专业化服务、业主自管、社区代管及其他管理等物业管理模式,基本消除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到2023年底前,长春市专业化物业服务占比不低于80%;其他设区城市(包括延吉市)不低于70%。
实施协同联动。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推动多个行政执法部门进小区,及时查处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物业小区管理法制化。畅通物业问题投诉举报渠道,构建“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
强化行业监管。加强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建立物业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机制。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物业服务规范和质量考核体系,实行“红黑榜名单”管理,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实行联合惩戒,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开展物业从业人员培训。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积极推动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物业服务企业向“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拓展。2021年底前,在长春市试运行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
工作任务分步实施:
2021年,聚焦“打基础”,全面启动物业治理工作。通过推进 “红心”物业建设、执法进小区、出台《物业条例》、消除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落实街道社区监管职责、物维资金审计问题整改等20项措施,着力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物业管理服务问题。
2022年,聚焦“抓巩固”,扎实推进物业治理工作。总结推广“红心物业”示范项目、继续提高专业化物业服务比重、建立执法部门常态化巡查机制、组织开展全省物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等11项措施,补齐发展短板。
2023年,聚焦“促提升”,全面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行业管理效能。推广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运行、全面总结物业治理三年工作等8项措施,构建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
眼下,“三年工作计划”已开始施行,一条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有机结合的“吉林之路”正在启航。相信,这必将助力我省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取得大发展。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陈志文 高畅 文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