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连续向我省移交群众信访案件。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省各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响应、即察即办,辽源、通化、白山、松原等地出实招、下实功、落实处,立整立改。
辽源市创新采取“二三一一”工作法,确保交办案件得到高效、快速办理。按照“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双线同时进行办理”的案件处理程序,科学、精准、迅速处理解决督办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对交办的信访案件,采取“第一时间研判、明确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亲自赶赴现场进行核实,承办单位第一时间反馈案件办理结果”的“三步走”方法,压实责任,层层落实;严把审核“一会商”,对案件逐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案件办理依法依规准确无误;实行办理结果“一报告”,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公开,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通化市将抓好信访案件办理作为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重点任务,实行信访案件属地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一案双办”工作机制。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落实一个案件一个清单、一个案件一套整改措施、一个案件一部整改方案的工作机制。同时,实行案件办理预警追责制,对办理不力、虚假整改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白山市精准发力,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转办的信访案件,准确分析研判,实行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在省协调联络组规定的7天上报最终办理结果的基础上,将案件办理压缩到4天内上报最终办理结果。同时,成立问责追责组,对不按期办结转办案件、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及上报材料不及时、不规范等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松原市建立“五化法”案件办理工作模式。“清单化”明确任务目标,“图表化”控制流程进度,“手册化”提出措施要求,“模板化”细化工作标准,“机制化”落实保障措施。对交办案件,松原市已全部列入案件清单,细化明确具体措施、推进步骤、责任链条,按照工作流程图、案件办理手册、调查处理材料模板等标准要求规范办理。
来源:吉林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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