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长春市静态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
9月14日,在长春市南关区泰兴街,泰兴街为双向单排车道,但是泰兴街东侧违停了大概10辆机动车。长春市交警支队南关大队的民警对违停车辆进行了处罚。
据长春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处长张铁民介绍,本次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治重点为机动车不入位停放、入位不按箭头指示方向停放、在禁停路段违法停车以及占用车行道和人行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电动车、 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集中停放、乱停乱放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利用杂物圈占停车泊位、损毁涂改停车泊位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僵尸车”占道停放违法行为。
据悉,凡是机动车不入位停放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六条依法处罚,对于乱停乱放影响通行的一律拖曳至指定停车场,并履行告知程序;凡是机动车不按箭头指示方向停放的,依据《条例》第二十五条依法处罚 ;凡是占道洗车、修车的,参照违法停车予以处罚;凡是“僵尸车”占道的,一律拖曳至指定停车场,并粘贴封条,统一封存;凡是电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依据《条例》第三十条依法处罚;凡是圈占泊位、损毁涂改泊位的,依据《条例》第十七条依法处罚。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文/图/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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