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长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37个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17个县(市)区、开发区未保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市直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和2021年工作要点等文件,对长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后,长春市调整建立了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协调工作机制。长春市各级各部门要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突出领域和工作薄弱环节,完善领导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筑牢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道保护防线”,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目前,长春市有儿童福利机构1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7家,完全能够满足长春地区儿童救助保护兜底需求。1200余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设立儿童之家421个,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2810人,近三年累计投入市级福彩公益金680万元用于儿童福利项目。3200余名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纳入政府关爱保护范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由“专项行动”转入经常性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长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力推进长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开展,为长春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郭雍皓
图片由长春市民政局提供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