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6日讯(记者 康希)近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进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
根据调整内容,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继续缴存且原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方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与此同时,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且未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继续缴存,一律账户封存满半年后方可提取,不再区分本地、外地户籍情况。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