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小编给大家介绍过
关于公积金用于贷款购房的问题
这次小编再给大家讲讲
什么情况下可提取公积金
用于支付房租
1《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须知》第五条(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半年提取一次。
(二)缴存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提供《广东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及租金登记簿,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月租金乘以当年度租房期的月数。
(三) 租住其他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的缴存职工,在租赁期内申请,每人每月提取最高限额为500元,作为支付租金的补充资金。申请时需提供缴存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无房证明。
(四)缴存职工及其配偶曾以购房提取过(除已出售该套住房)住房公积金的不能以租房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详情请看《肇庆市住房公积提取办理须知》:http://www.zqgjj.cn/d20131545.html
23申请提取需要哪些材料?目前,职工申请租房提取不用再提交
其中,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证明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房产)
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房管部门
本人凭有效证件就可以免费查询哦~
✔ 带齐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柜台办理,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在租赁期内如需以委托自动划转方式的,填写《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提取签约申请表》。办理不收费。
✔ 三个工作日办结。
4办理机构地址、联系电话✔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0758-12329
✔ 各县市区办理地址
租房办理提取公积金就是这么方便!
希望小编划的重点
可以帮到大家~
肇庆发布编辑部
资料来源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 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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